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于2002年3月27日,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国家参茸中心建筑总面积76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1560平方米,固定资产2000多万元,拥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2人,中心主任由吉林省政协常委、全国首席参茸专家仲伟同担任,中心现有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4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6人。
国家参茸中心是我国唯一一所拥有国家计量认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国家行政审查认可“三合一”检验机构。作为法定的参茸产品质检机构,国家参茸中心承担全国参茸产品和进口参茸产品的检验、鉴定与对外技术公证工作;参茸产品的科研工作;参茸产品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修订工作;国家下达的监督抽查任务。
2001年,国家参茸中心主持制订了《野山参分等质量》GB/T18765-2002国家标准,该标准对野山参检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03年将野山参定义修改为:“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下的野生人参和林下籽经过若干年后能够体现野山参特征的可视为野山参”,国家标准委农轻函[2003]88号文批准,正式将林下籽划入了野山参范畴。2004年,国家参茸中心起草制定了《野山参繁衍综合护育操作规程》DB22/Y1075-2005吉林省地方标准。
2005年,国家参茸中心将人参分为三大类:野山参、移山参、园参,吉林省政府吉参推办[2006]10号文件《关于人参分类的通知》批准实施。2006年,国家参茸中心制、修订了11项人参国家标准,《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GB/T18765-2008、《移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GB/T22532-2008、《红参分等质量》GB/T22538-2008、《生晒参分等质量》GB/T22536-2008、《保鲜参分等质量》GB/T22534-2008、《活性参分等质量》GB/T22535-2008、《鲜园参分等质量》GB/T22533-2008、《糖参分等质量》GB/T22539-2008、《大力参分等质量》GB/T22537-2008、《蜜制人参分等质量》GB/T22540-2008、《野山参人工繁衍护育操作规程》GB/T22531-2008,国家标准审定会结论称:该系列标准送审文件齐全,编制程序合理,标准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系列标准2008年11月20日发布,2009年5月1日颁布实施。
2007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件,标委办计[2007]108号文批准成立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参茸中心,负责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全部工作。
国家参茸产品质检中心检验业务范围主要有:野山参、人参、鹿茸、木耳、熊胆粉、珍品蛤蟆油软胶囊、五味子、灵芝、黄芪、淫养藿、鹿副产品、保鲜野山菜、高丽参茶、高丽人参片、高丽红参茶等35项产品的委托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
国家参茸中心以科学、公正的服务态度,严谨、规范的质量管理体制,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维护国家、消费者及生产企业的利益,促进参茸产品质量的提高,保证国家参茸中心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